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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是否有权享有公房的征收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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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杜黄海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律师咨询网  阅读:

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纠纷专题问答系列:

问题的提出:公房户内户籍人员常年在国外定居生活,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现公房遇拆迁,是否有权享有征收补偿利益。

律师解答: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国外国籍的,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不再是中国公民,因此难以享有公房的征收补偿利益,但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不因此而丧失中国国籍,仍是中国公民,仍有权作为公房征收安置政策的保障对象,若有证据证明曾实际长期居住在公房内,且本市他处无福利性质房屋,即便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仍符合共同居住人的认定条件,依法享有公房的征收补偿利益。

(文:杜黄海 律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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