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对方已经上诉,作为被上诉人就要依照二审程序积极应诉,包括及时向二审法院查询是否已经二审立案了、准备二审答辩状,提交新证据,按时参加法庭调查或者开庭审理等工作。总之要根据具体案情应诉答辩。
当事人收到一审判决后,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民事诉讼法》
第202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版权所有: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中国.上海-网址:www.shanghai12333.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 1722 7080 ,传真:021-58770160, 邮政编码:200122 ICP备案号:沪ICP备10213835号
友情链接联系QQ(非法律咨询):14809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