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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离婚协议后不离婚,协议有效吗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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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对离婚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但是签了以后双方又和好,比如为考虑子女健康成长妥协的,不过因为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因此有些人担心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已经确认离婚关系。

 

  首先,“离婚协议”以解除婚姻关系为首要前提,并且前提条件就是“离婚”。

 

  所以,除了男女双方须达成离婚合意,并签订离婚协议,还应当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有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否则离婚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只签了离婚协议,但是不离婚的,这份协议即为“有效成立”但“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其次,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后,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确认离婚:

 

  1、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离婚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5、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最后,实际中,许多感情破裂的夫妻为离婚会签离婚协议,但是一方反悔不离婚,另一方还坚持离婚的,离婚协议仍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这时候,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难以争取判决离婚的,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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