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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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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协议离婚之后,当事人可以持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分割、合并协议;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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