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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还能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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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夫妻离婚后,就子女抚养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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