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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将婚前存款存在老婆银行账户是不是赠与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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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赠与合同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方接受而生效的合同。赠与行为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即赠与人明确表示将某财物无偿给予他方,他方愿意接受。以妻子名义存款并非是赠与。上海离婚律师提出,一方以妻子的名义存款,并不是赠予的明确意思表示,上海婚姻律师提示,另一方面对于该存款妻子并没有明确的表示,该赠予并不能实际成立。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尽管《婚姻法》第19条规定,婚前财产可以转化为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但其前提是双方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仍应按照个人财产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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