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案件中,伪造证据最多的就是关于房产出资的了。因为目前夫妻财产中,房子是最大的固定资产,而且购房的出资至少十几万,上海普遍都是几十万,全额付款几百万的也有。经济利益十分巨大,所以,一方伪造证据的情况比较多。
一般来说,类似情况都是出现的诉讼离婚案件中的,根据法律规定,基础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只能是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父母啊,子女啊都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进来,如果涉及财产登记在夫妻意外的人名下,或案外人主张债务债权的法律关系,法官都无权在本次离婚时诉讼案件中解决,只能告知第三人另行起诉,法院此次不会处理,也不会调查是否属实。否则第三人连上诉反驳的机会都没有,程序会违法的。因此,如果父母或者朋友要主张借款,必须另案起诉。离婚案件法官只会根据可以查明的事实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了,即使分割了,也丝毫不影响承担真实的夫妻共同债务。
退一步将,夫妻离婚之后,或者正在离婚之时,父母真的会另案起诉吗?首先不论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离婚的时候出一口气,或多分一点财产,另案起诉成本高,要聘请律师,立案,开庭繁琐的很,最重要的是胜诉机会有多高?要知道,要主张购房首付款是借款,光有借条是没有用的,现在补的借条完全可以鉴定笔迹日期,十几万的金额光有借条法院根本不会采纳,当然了有些确实是父母转账给子女购房,或者父母直接支付的,他们能主张借款关系成立吗?钟涛律师回答是很难,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一般都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父母要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必须夫妻双方都认可才行,单凭自己子女一方认可是没有用的。所以另案起诉的基本上没有人回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