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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家暴后 怎么进行起诉离婚-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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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一、家暴离婚应该提交的证据

 

  1、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5、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6、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家暴起诉离婚

 

  二、家暴离婚的流程

 

  (一)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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