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 婚姻家庭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如何向对方提出离婚-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爱到尽头,复水难收,爱也悠悠,恨也悠悠。虽然情到尽处,但“离婚”二字,却很难开口。现代社会,包办、买卖婚姻微乎其微,绝大多数婚姻,不论现在如何悲怆、受伤和无奈,在起初时,总有一段相对美好的回忆。因此,开口提离婚,并不是每一个当事人都能从容做到的。

 

根据离婚的起因不同,我们认为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双方无法容忍型。

 

由于婚后矛盾不断,双方均能感到身心疲惫。不论是因为性格不和,还是因为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经常的争吵和相互的冷暴力,会一点点褪去曾经的美好,使双方均深深陷入困境。心情就像被笼罩在阴云下,压抑、烦躁、易怒,有时候一些很琐碎的事,就可能成为家庭大战的导火索。可能在不止一次的争吵中,提到过离婚问题,但都不是正式提及的。虽然没有正式提及,但双方都已想到过离婚,并都有心理准备了。因此,在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提起离婚,是非常自然的事,对方一般也有心理准备接受离婚的要求。

 

第二种,一方不愿继续型。

 

夫妻性格完全默契融和是不现实的。双方的生活观念、教育背景、心理素质不同,会导致对生活现状的要求不同。不论一方是否存在过错,既然一方准备提出离婚,双方的婚姻质量一定会相当差。一般不会存在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真正感到突然,一点儿预料都没有的情况。但是出于各种考虑,以及本人的状况,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可能不会同意离婚。正因为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预料,所以一方有时候不好张口。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分二步走:第一步是傍敲侧击阶段。即在适合的场所,用适合的话,表达自己可能有离婚的意思表示,让对方有一个意识到和初步适应的时间段。比如,用假设、如果离婚之类的言语,探视对方的反应;第二步是正式谈判阶段。即在对方情绪相对稳定的时候,比较认真和正式的和对方就离婚的问题进行商议。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一般建议在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合环境比较好,是一个相对好的沟通环境。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20..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
·当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被..
·【交通事故纠纷经典案例..
·确认一般的法律事实不能..
·离婚时夫妻约定一方将房..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经..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
·【上海刑事机构指南】上..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