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当事人如要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以下新情况新理由,否则必须在六个月后方能提出:
1、 因矛盾激化导致一方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
2、 另一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
3、 因家庭暴力导致严重后果;
4、 发生其他导致双方确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紧迫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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