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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应当变更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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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应当变更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原夫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父母双方各自增加抚育费的,应当重新起诉。

 

    原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1)因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因自身伤残已无力继续抚养其子女的;

 

  (2)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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