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 婚姻家庭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前夫不支付公积金是否能申请强制执行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  阅读:

   王某与李某于1988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与原告父母共同生活。后因被告与原告父母产生矛盾,双方在其子出生后不久,即搬至单位分配的房间。期间,被告因琐事与原告父母产生矛盾,多年未与其父母和家人来往,此情况严重伤害了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亦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今年620日,原告王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和债务应依法分配。在王某和李某二十年婚姻关系破裂后,因丈夫王某拒不分割其名下住房公积金和共同债权,于122日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扣划4万余元。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20..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
·当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被..
·【交通事故纠纷经典案例..
·确认一般的法律事实不能..
·离婚时夫妻约定一方将房..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经..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
·【上海刑事机构指南】上..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