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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怎么分割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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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咨询:

 

  我和妻子准备离婚,但房子权属问题未能解决。请问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购买了房屋,但在离婚时尚未办理产权登记,这样房屋可以要求分割吗?具体该怎么分割?

 

    离婚律师答复: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的,为出资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予以分割。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登记在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有证据证明是用其个人婚前财产购买且产权只登记在其一个人名下的除外。

 

  对于上述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待取得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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