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登记在子女的配偶一人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xml:namespace>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若干问题的解答(一)》:“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但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产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法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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