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责任?xml:namespace>
之所以先说行政责任,是因为任何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除非是意外情况导致的,交通事故的一方或者双方都有可能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接受警告、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不同程度的处罚。作为专业的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根据长期办案的经验,其实大部分当事人尤其是肇事方宁愿承担行政责任,而不愿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个赔偿责任的问题,即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导致了人伤或者财产损失。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导致人伤或者财产损失,公安交通部门会出具一个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一个划分,可以作为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个证据,具体的赔偿数额则有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去法院起诉审判判决的方式来解决。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责任的认定只是一个民事诉讼的证据,而并非是赔偿责任的一个最终根据,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如果有相反的充分的证据是完全可以推翻的。另外,出现民事责任时,意味着必然会有一方或者双方承担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根据常识和我们办案的经验,这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最不愿意见到的责任方式。因为一旦有刑事责任,就意味着轻者构成交通肇事罪,重者有可能就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而一般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意味着必然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且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必然包含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