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 婚姻法法律法规 >> 文章正文
【婚姻法法律法规】首例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亲子鉴定案审结:拒做亲子鉴定者被判败诉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首例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亲子鉴定案审结拒做亲子鉴定者被判败诉

  91日从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婚姻法司法解释()实施后全国首例亲子鉴定案。被告因不同意配合做亲子鉴定,法院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判决被告败诉。

 

  20083,王女士生下二女儿彤彤,其丈夫严先生发现彤彤长得一点都不像自己,于是独自带彤彤去医院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彤彤和严先生不存在亲子关系。

 

  此后,严先生两次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其与彤彤无亲子关系,并判决与王女士离婚。第一次因王女士正处于哺乳期而撤诉。第二次因严先生提供的亲子鉴定结论系单方行为,且被告不同意重新鉴定,法院无法强制其配合,判决不准离婚。

 

  今年4,严先生第三次起讼,再次提出做DNA鉴定的要求。洪泽县法院对被告进行充分法律释明并告知不配合鉴定的后果后,被告仍不配合,故推定彤彤与原告无血缘关系。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8000元。

 

  法官点评

 

  本案的主审法官认为,法院对被告进行充分的法律释明以及不配合鉴定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被告仍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理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依法确认原告与未成年婚生子无亲子关系的离婚判决。原告因被告的行为精神上遭受痛苦,理应获得精神抚慰。来源:法制网

 

 

免责声明:除来源署名为上海离婚律师网稿件外,本文为网站转载稿件,内容与上海离婚律师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上海离婚律师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上海婚姻律师http://www.hunyinfa021.com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20..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
·当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被..
·【交通事故纠纷经典案例..
·确认一般的法律事实不能..
·离婚时夫妻约定一方将房..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经..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
·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