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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观点】离婚时房产登记中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房产双方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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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Q:离婚时房产登记中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房产双方怎么分?

A: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均为夫妻共同财声。若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户权登记中末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共同共有。 

  至于产权人只登记为子女一人的房屋所有权问题,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通常仍然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但是,对于因房屋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负责偿还。鉴于未成年子女未出资,也不承担还贷义务,在处理房产权利时可适当调整子女所得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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